清朝前期对中国北方边界线的态度

2024-04-14 13:42     360kuai

在清朝的前身后金刚建立的时候,应该说,它的势力还没有扩张到今天罗刹(就是俄罗斯)所谓的远东地区去。对于这一片广袤的地区,中国政府能夠提出主权要求的法理依据是:他是属于中国元朝的辽阳行省,以及明朝的奴儿干都司管辖过的中国领土。而这片领土上生活着的原住民,他们都是中国的少数民族的一部分。所以,对这一片辽阔广袤的地区,中国政府享有无可争辩的管辖权!明朝灭亡以后,清朝政府就成为了合法的中国中央政府,这一点,在当时就得到了国际上的公认。

十七世纪初期,罗刹侵略者的魔爪,就已经伸到了柏海儿湖(就是贝加尔湖)以北的广大地区。而这些地区,自三千多年前以来,就是中国的北方游牧民族的栖身之地,是中国的领土。而等到清朝政府终于平定三藩之乱和收复台湾之后,罗刹侵略者的魔爪,已经伸到了松花江流域。中国北方(含东北方)的大片疆土,已经落入了罗刹的魔爪之中,形势已经是岌岌岌可危了。面对着这个险恶的形势,已经从南方的动乱中腾出手来的清朝政府,也就是当时的中国中央政府,是不可能对罗刹在中国北方的胡作非为,听之任之的了。在与罗刹进行严正交涉的同时,清朝的康熙皇帝命令中国军队,向盘踞在黑龙江北岸的罗刹侵略者,发动了两次自卫反击战,沉重的打击了罗刹殖民者的嚣张气焰,迫使罗刹政府以相对温和的态度,与中国政府进行了边界线划分的谈判。然而,就在这个关键的节骨眼上,贪心不足的准噶尔部,在其可汗噶尔丹的率领下,向已经归顺中央政府的蒙古喀尔喀部,发动了大规模的进攻,使得清政府在中国北方的战略压力,骤然加大。为了摆脱两面受敌的战略困境,中国政府不得不放弃了原先坚决要求罗刹从柏海儿湖以北撤退的主张,向罗刹作出了重大的让步。中国被迫向罗刹割让了额尔古纳河和格尔毕齐河以西、石勒喀河以南和外兴安岭以北的广大地区,并同意了罗刹与中国的通商要求,这就是著名的中罗《尼布楚条约》。在这一阶段,应该说,清政府维护中国北方的领土和主权完整的决心还是很大的。如果不是搅屎棍噶尔丹的突然添乱助敌,中罗《尼布楚条约》所划定的边界线,断然是不会对中国极为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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