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末年,李斯父子遭到赵高陷害,不仅李斯父子遭到逮捕,他们的门客和族人也全部被论罪。最终李斯被判谋反罪,受五刑之后,被腰斩于咸阳。这一时期的腰斩就处于滥用阶段,上至王公大臣,下至黎民百姓。
汉代之后,对腰斩刑罚都有严格的规定。汉代的律法规定,对反抗朝廷、被判封建礼教的人要实行腰斩。也就是谋反或犯上作乱者,都要被腰斩处死。汉武帝时期的乐通侯栾大,就因方术不灵涉嫌欺君,而被腰斩。
汉代以后,律法中很难找到腰斩,仅有北魏继承了此刑罚。北魏谋臣崔浩制定律法,规定大逆不道者要被腰斩,而且要诛同族。其它的朝代虽没有明文规定腰斩,但在实际操作中腰斩经常被使用。
比如唐代,律法中并没有腰斩之刑,但经常有人被腰斩处死。唐太宗时期的代州都督刘兰,就被以谋反罪而腰斩。唐文宗时期,在甘露事变中,大臣李训、王涯等人就被宦官头目仇士良腰斩,且头颅被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