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电影背后的“杀猪盘”:30万参与上亿大片,假冒出品方手法隐蔽(5)

2022-02-23 15:06     时代在线

普通投资者几乎无法辨认真伪。"如果是纯粹的投资骗局,对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证明等都存在造假的可能,这种情况下无法通过书面审查的方式证明真伪。"李凌云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这些机构的手段还在不断升级。

"早期,还存在利用虚假项目进行的投资骗局,但如今情况却有了微妙的变化。"参与过影片投资人士张磊(化名)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很多影视机构可能是真的有份额,但是卖出超过本身的份额。这种超募,也是违法的,真正的出品方并不承认,但普通投资者更难分辨。"

2020年9月,上海市侦破首起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4500万元。据媒体报道,该案影视公司与某电影出品方签订协议,出资购得某电影18%份额的票房收益权和署名权。后续,通过虚增电影制作成本、夸大票房预期收益,大肆招募投资人。

据张磊透露,除了利用真实份额进行超募,还有很多影视机构以"影视众筹"的套路,利用线上平台或网站,进行影片份额的售卖。

张磊直言,个人投资者参与热门影片投资的机率并不高,一般院线电影的参投机会更多是在项目没有面世之前。"像《水门桥》这样热门的电影项目十分抢手,何况已经有第一部影片的票房保证,个人投资者基本没有机会参与。"

除此之外,电影收益回报的时间并不确定,在一定程度上也让这类骗局的周期更长、隐蔽性更强。

多位影视资深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一部上映的院线影片,基于片方票房的高低,收益时间会有差异,但多数是在3~6个月。如果是较为热门的影片,票房较高,会延长至一年甚至更久。

个人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时间就更长了。"先是扣税,再分到影院、出品片方及发行公司等,最后才会是个人投资者。"张磊说道。

"个人投资者在对外投资时,应有基本的风险意识及法律意识,显然,电影投资存在较高风险以及相对的专业性。"李凌云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正确的方式是直接对接出品方公司,与出品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投资款也应支付到出品方对公账户。在保证投资安全的情况下,再去追求高回报。

"除此之外,投资协议应经过专业人士审核,确保投资协议签署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对平等,协议具有可实施性,也利于投资人后期行权或维权,避免投资后投资协议成为一纸空文,全是不利于投资人的条款。"李凌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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