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江歌妈妈一审获赔精神损害金20万,实践中,这个数字是否属顶额赔付?
蓝天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就是说,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额度,一般是各地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在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较为保守,大多数为几千元、几万元。此案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从青岛当地来说是相当高的,比较少见的。

问题4:这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是什么?此案是否具有判例意义?
蓝天彬:此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是如何审查确定一方是否有安全保障义务、注意义务,是否有过错行为。此案具有审判实践的参考价值,既有法律意义,适用民事法律的诚信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提出安全保障义务和告知提醒义务,否则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也有道德意义,弘扬美德,引导向善,助人者应当得到更好的社会评价、法律评价。
问题5:凶手陈世峰在日本服刑结束后回到中国还能(会)被审判吗?
蓝天彬: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即使凶手陈世峰在日本已经受过刑罚处罚,我国仍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具体要看司法机关是否认为有必要继续追究刑责。
问题6:国际条约及我国法律对此类案件管辖权有何规定?境外犯罪,能否被引渡回中国受审?
蓝天彬:我国适用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以及保护管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刑法》还规定,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者中国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通俗地讲,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我国司法机关有权追究刑事责任。外国人在境外对中国公民实施犯罪,我国司法机关也有权追究刑事责任。
在境外犯罪,能否被引渡回中国受审,关键看两国之间是否有引渡条约或者包含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如果有引渡条约的,依照条约。如果没有条约,由被请求国自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