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首富兰世立被判无罪:“要把飞机和股权追回来”

2022-01-06 13:54     观察者网

原标题:湖北前首富兰世立被判无罪:“要把飞机和股权追回来”

“消失”了两年多的兰世立,在2022年元旦后,以一种“高调”形式重回公众视野。

1月4日,兰世立的一些微信好友,突然发现他又重新用起了微信,并发现他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短视频。短视频中,兰世立站在武汉黄鹤楼前,面对镜头说了几句话:“黄鹤一去不复返,此地还有兰世立!武汉,我回来了。”

另一个短视频中,兰世立站在广州市中级法院门前,手捧锦旗,面对镜头称:本人在被广州市公安局羁押和监视居住897天以后,现在我被广州市中级法院宣判无罪,今天我特意带我的两位律师来给广州市中级法院送锦旗。

兰世立。摄影/刘向南

《中国新闻周刊》获悉,在2021年12月17日,广州中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书长达91页,最终宣判兰世立无罪。

生于1960年的兰世立曾以“前湖北首富”、东星集团及东星航空创始人的身份广为人知,2010年因犯逃避追缴欠税罪获刑四年,2013年8月出狱后重返商界。2017年11月,广州市公安局发布的一则通告再次将他推向风口浪尖,通报称,兰世立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在逃,是国际红通人员。

广州警方在当年的通报中称,兰世立涉嫌于2015年3月虚构其拥有暹罗航空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实,诱骗事主个体商人李某联合购买“泰国东方航空公司”股份后,将李某以3.5亿元人民币购买的股份及相关资金非法占有。兰世立在广州警方依法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潜逃偷渡出境,经多国后到新加坡。2016年8月3日,广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兰世立,2016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公安部将其列为“猎狐”追逃对象。

在广州警方发布这则通报后的两年时间里,兰世立一直生活在新加坡。但是,在2019年11月里的一天,他突然“消失”了。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15年3月,被告人兰世立与被害人李泉江一方签订合同约定,由李泉江出资人民币3亿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兰世立以现金1亿元及泰国暹罗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暹罗航空)、广东东星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在线)100%股权合并作价2亿元(实际为兰世立转让暹罗航空、东星在线各50%股权给李泉江方)的出资方式,分五期对泰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东航)全部股权及16架波音系列飞机产权进行收购。

2015年3月27日,兰世立和李泉江与被收购方泰东航股东王中惠签署股份及资产转让合同,自2015年3月27日至7月6日,李泉江方分多次投入收购合计3.56亿元(期间转回1300万元,实际投入收购款3.43亿元)交由兰世立操作,兰世立将其中2.6亿元支付给泰东航股东王中惠以完成第一、二期收购计划。随后,兰世立与李泉江方以共有的塞舌尔进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兴公司)和泰国兴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亚公司)完成泰东航60%股权及9架飞机的收购,其中进兴公司受让泰东航49%股权,兴亚公司受让泰东航11%股权,9架飞机权属转到双方共有的塞舌尔鼎亿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上述3.43亿元收购款除支付泰东航股东王中惠2.6亿元外,剩余8300万元被兰世立非法占有。

2015年12月22日,兰世立将暹罗航空24.5%股权转让给李泉江方,后于2016年4月30日转回。东星在线的股权未转让给李泉江方。兰世立一直未履行出资1亿元收购款的合同义务,并在拒绝李泉江方共同参与泰东航经营以及未经李泉江方同意的情况下,分别于2015年11月3日、2016年2月2日,私自将兴亚公司持有的泰东航11%股权、进兴公司持有的泰东航49%股权分别转至其个人实际控制的Splendid Stream Company Limited和Mayfair Marine Limited两家公司名下,非法占有上述60%股权(收购对价人民币1亿元)。

综上,检察机关指控,兰世立骗取李泉江方财产价值共计人民币1.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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