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首富兰世立被判无罪:“要把飞机和股权追回来”(3)

2022-01-06 13:54     观察者网

据判决书: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兰世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兰世立及其辩护人均提出兰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行为人在客观上,都实施了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是客观上的占有,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不具有必然的对应关系。不能从客观上存在占有的事实直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兰世立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须正确判定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广州中院的判决就此详细列出四点:

(一)李泉江能够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一般来说,构成诈骗罪的行为,应当是不能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行为。欺骗行为尚不严重,不影响被骗人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不宜轻易认定为诈骗犯罪。将能够通过民事途径救济的骗取财物行为排除在诈骗犯罪之外,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现有证据证实泰东航股权的收购协议,只履行前二期,还有三期没有履行完毕。兰世立将泰东航60%股权私自转移到其控制的公司,并未进行变卖获利,后又转回共同所有的公司。根据合作收购合同,上述60%的股权亦有兰世立的份额,且其与李泉江对于泰东航派遣人员等存在争议,无法排除双方因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纠纷、争夺泰东航管理权等行为导致其私自转移股权。虽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在案发时兰世立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但不能认定兰世立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股权目的,李泉江认为兰世立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完全可以通过民事途径救济。

(二)兰世立无逃避偿还款物。兰世立与李泉江之间虽有约定各占50%的泰东航的股权,但二人没有对第一、二期取得的60%股权的比例进行约定,仅约定由控制公司持有。因此兰世立对60%股权享有一定的权利,其将股权转移到其控制的公司名下,难以认定就侵犯了李泉江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且实际上该60%股权在泰国警方介入后已归还,没有出现无法返还的后果。

(三)兰世立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兰世立在收购合同签订后,与李泉江成立了数家控制平台公司,向泰东航原股东给付了第一、二期的转让款,接管了泰东航,还将暹罗航空的24%股权转移给了李泉江。虽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在案发时兰世立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但合同未明确约定双方具体出资时间及兰转让两家公司50%股权给李泉江的时间,而本案收购亦未完成,现有证据证实兰世立确为约定应转让50%股权的暹罗航空及东星在线的实际控制人,故不能认定其有虚构事实的行为。

另外,就公诉机关指控兰世立诈骗数额,法院认为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广州中院最后判决兰世立无罪。

“要把飞机和股权追回来”

2021年12月20日宣判那天,因为疫情关系,像广州中院对兰世立一案的两次开庭一样,兰世立是被带进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进行远程视频开庭。

“宣判的那天,我吓个半死。那天我走路,走一步,心里念叨‘是无罪’,再走一步,心里念叨‘是无期’”。法律我研究得很清楚,诈骗罪,涉案金额在50万以上,就要判10年以上。按照起诉,我的金额过亿了,如果诈骗罪名成立,肯定是无期。所以,要么是无罪,要么是无期。我的律师心里也没底。”兰世立回忆。

获无罪判决的当天,兰世立就离开了看守所,住进广州一个宾馆。他是要等看广州市检察院会不会抗诉。10天期限过去了,他确认检察院没有抗诉,就立即离开广州,回到了武汉老家。

在兰世立看来,他的案件之所以被判无罪,最关键的是,“事实就是事实,”他认为李泉江方的控告,“都没有事实支撑”。他还认为他的自我辩护,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兰世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在被关押期间,一直在给自己做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我给检察院写了8份自我辩护,后来又给法庭写了6份自辩状。律师的辩护,包括专家的意见,都是在法理方面,在事实方面,只能靠我自己。”

对于兰世立的无罪判决,兰世立的辩护人、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建章认为,该判决有两个突破。“一是打破了固有的逻辑错误,即客观占有与主观恶意占有是不是一回事。严格讲,它们在逻辑上不属于一回事。客观占有可能是合法占有,也可能是非法占有,只有在非法占有的情况下,它才可能涉嫌犯罪。在以往的一些判例中,只要客观占有了,就怀疑你是犯罪。另一点,是关于刑法谦抑性原则在刑事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谦抑性原则,就是能用其他途径解决的情况下,尽可能不上升到刑事处罚,因为刑事处罚是最严厉的一种处罚方式,只有在穷尽其他手段没办法解决的情况下,才能上升到刑罚。”孙建章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说。

而在兰世立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两年时间里,因为疫情发生,外面的世界发生了很多事情,据兰世立所知,引发“合同诈骗”一事的暹罗航空与泰东航两个航空公司,在疫情中都遭遇了非常大的损失,“全都趴下了,停在那里,但是,这个损失现在是对方的。”兰世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现在的这个判决,刑事上的问题解决了,但民事上的事情还没有解决。现在飞机、股权全在他们手上,我肯定要追,要追回来。”

1月6日上午,《中国新闻周刊》打通广州市公安局预审部门电话,相关工作人员就兰世立被判决无罪一事表示:公安侦查期间,他是涉嫌犯罪,有罪无罪,是法院来定的,“这很正常”,“公安的工作是侦查,不是定他有罪无罪。”

(本刊记者/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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