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中国第一独董”华生:不能让独董继续当“花瓶”(2)

2021-12-11 08:21     时代周报

华生:客观评价,独董制度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如果不是这次对独董的高额罚单案件,可能也没人关心独董,因为中小股东遇到问题了,他不会说我去找独董,没有这个说法。所以独董制度虽然多年来学术届有一些讨论,但在实践中,应当说20年来基本上没起应起的作用。

时代周报:再好的制度也要符合国情,20年来,中国的资本市场获得了长足发展,独董制度有无同步优化?

华生:这个制度本来就有特殊的适存性。土壤不适合,那就很难优化,有些甚至起的是反作用。如2004年,证监会提出"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并作出了六项具体规定;2013年,中央组织部出台《意见》,启动清理"官员独董"工作,目的各不相同。总的来看,制度的改变是希望独董能更多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但独董通常是大股东请的,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独董不懂"与人员构成有关

时代周报:独立董事,首要一点就是独立性。如何评价国内独董的独立性现状?欧美等国家的独董制度,中国有可以借鉴的地方吗?

华生:首先,国内独董不大可能有独立性,因为他是大股东从自己的社会关系网里面找来的;第二,欧美等国的独董制度跟中国有根本上的不同,不仅是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同,还有法律体系不同等。

美国证券市场在很长时期当中并没有独董制度,是随着后来股权越来越分散,上市公司找不到大股东,所以市场自身逐步发育出独董在董事会占多数的制度,来代表股东利益,制约公司经营管理层。反观国内上市公司,一般都是"一股独大"的"内部人控制",所以它本身没有对独董的内在需求,这里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国情和证券市场发展阶段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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