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上海昱亦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法对其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547.67元。
图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悉,7547.67元的违法所得来自于已经售出的51份"牛蛙煲"。官方通报显示,经查明,上述食品为当事人于2021年8月19日向上海乃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共60kg。2021年8月20日当天当事人对上述食品加工后以菜品"牛蛙煲"对外销售,标示销售价格为 158 元/份,共对外销售51份,重量计57.6kg,实际销售金额计7547.67 元。当事人的上述食品货值金额为8058元,违法所得为7547.67元。
3个多月被通报9次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胖哥俩肉蟹煲北京一门店刚因类似事由被处罚。
11月23日,胖哥俩肉蟹煲关联公司北京杭帮味美餐饮有限公司运营门店中,因牛蛙(其他水产品)恩诺沙星实测值为4.47×100μg/kg,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此举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北京杭帮味美餐饮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590.73元,处罚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