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破产”第一案:欠 127 万还 70 万,剩余债务免除(2)

2021-12-03 15:21  江苏新闻

南京高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马琳告诉记者,回访之后,谷某说之前见不到希望,一直东躲西藏。现在不害怕,问题解决了。

如何避免假 " 破产 " 真 " 逃债 "?

自高淳法院在南京率先试点 " 与个人破产相当的 " 个人债务清理试点工作后,12 月 2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诚信被执行人经济重生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法院全面铺开相当于 " 个人破产 " 的试点工作。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红兵说,让这些诚信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更生,重新站起来,重新生活,不要陷入泥潭,一辈子出不来。对债务人来讲,根据目前状况,他也得到了最大化的清偿。

法院表示,通过把牢诚信关口、财务调查务必到位、公开等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债务人意图逃废债务。

刘红兵说,对诚信的考察要求是非常高的,如果想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人禁不起这样的考察的,心怀不良心思的人,是经不起这个程序审查的。过程是完全透明的,有的也会经不起审查,如果一旦发现有不诚信的行为,这个程序立马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