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文明这十年 :“全国交通安全日”擘画社会文明蔚然新貌(2)

2021-12-02 16:43     中国警察网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醉驾行为定罪标准、从重处罚的情形和拒绝、阻碍调查取证等行为的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加大对醉驾的打击惩处力度,全力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全社会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风尚,并使其入脑入心。

除了“醉驾入刑”,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进一步修改完善,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和超速行为以及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纳入其中,进一步体现了“生命至上”的原则。

2014年的“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2015年的“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2017年的“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今年的“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4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围绕“法”字来叙事,弘扬“法”的精神,抵制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法”从来不是一元的,维护“法”的公平正义也从来不是单向的。公安交管部门执法,是让交通参与者遵守规则、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关键一环。“安全”是提高执法效能、突出执法重点,从而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有序”是让交通参与者明规矩、知方寸,治乱以疏堵,做到及时、精准执法,最大限度减少交通违法导致的拥堵,实现道路畅通,兼顾安全与效率。

这就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法治引领,用法治方式主导执法管理活动,改进执法方式,做到违法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执法管理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执法决策能力、执法保障能力、实战应用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队伍战斗力。

【交通文明这十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擘画社会文明蔚然新貌

2021年9月8日,江西省德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教群众如何使用“交管12123”App办理车驾管业务。

厉民之事 毫末必去 守护生命是不变的初心

国家的发展,需要高屋建瓴的宏大叙事,需要总揽全局的宏阔视野,也需要对人民、对每一个个体充分尊重。要追求人民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生命安全是最基础的保障。2020年4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在全国展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要控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总量,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大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再只追究驾驶人的责任,而是向间接责任延伸。深度调查重点逐步倾向于企业单位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综合施策,忠诚履职,彰显了对生命的敬畏。

2018年和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分别是“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和“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强调对生命的尊重,回到“以人为本”的定位上去思考公众对路畅人安的期待和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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