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文明这十年 | 法律法规体系愈加完善,依法治理实现道路交通 “更安全”(3)

2021-12-02 16:41     平安南京

【一盔一带】

从理念倡导转化为“强制”习惯

骑行电动自行车到底需不需要佩戴头盔?是否应该要求强制佩戴?2020年4月16日,江苏交警发布的数据显示,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一年后,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亡人事故中 ,因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亡人事故总数的七成左右。

事实上,早在2019年开始,江苏多个城市就在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佩戴头盔。如常熟市交警大队大力开展“骑行安全戴头盔”系列活动,全市累计免费发放安全头盔3万多顶。但常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乙晓峰当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言,“市民接受了佩戴头盔的安全理念,但并没有转化成为行为习惯。”由于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当时交警部门的主要措施是开展路面劝导,全面提高头盔佩戴率存在一定难度。

2020年5月15日,在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这意味着,江苏从立法上确立了驾乘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安全头盔的制度。这一记重拳,有力推动了佩戴头盔从理念切实转化为了行为习惯。

文明交通这十年 | 法律法规体系愈加完善,依法治理实现道路交通 “更安全”

在深入推动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同时,交警部门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汽车驾乘人员系牢“生命带”。2021年4月,江苏交警正式发布消息,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推动“客运车辆驾乘人员,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从8月1日起,对大客车、7 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乘坐人员(含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罚。11月1日起,对其他私家车辆乘坐人员(含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罚。

“处罚从来都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硬道理。”一名在基层执勤多年的交警说到,这十年来,他在路面看到了太多的事故,而安全、文明、法治,早已成为了社会对道路交通的共同期许,“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离不开法律的支撑,但对交通参与者而言,我们最大的希望,是你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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