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政局回应“新婚夫妻须接受准家长学校培训”:缺乏依据

2021-11-29 10:53     澎湃新闻

原标题:珠海民政局回应“新婚夫妻须接受准家长学校培训”:缺乏依据

“几乎所有的行业都需要持证上岗,唯独最需要取得上岗证的家长却没有。”在今年的珠海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廖晶遐等多位代表认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建议珠海先行先试建立“家长学校”,让新婚夫妻和离婚夫妻持证“上岗”。

近日,珠海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民政部门对于这份建议的答复函。

对于建议中的“由民政部门牵头要求每一对登记结婚的育龄夫妇签署家长责任承诺书,开展准家长学校培训,培训合格之后发放合格证书。对于每一对离异夫妻,必须签定相关‘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相关承诺书”等内容,珠海市民政局称,经梳理,民政部门缺乏相关政策依据。由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宜因当事人未提交法律规定之外的证件(证明)材料而不享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权利。为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经研究,民政部门决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在颁证环节增加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子女”的提醒内容,对当事人进行婚前培训。在办理离婚登记受理资料时,增加对当事人进行“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温馨提示环节,引导当事人积极正确对待婚姻及后续子女教育问题。

珠海市民政局介绍,结婚证颁证仪式是对婚姻法律性、严肃性、神圣感和使命感的强化,能让结婚证更有分量。近年来,珠海市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工作人员办好证件,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通过颁证仪式,让新人在仪式中体验婚姻的神圣感,从而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和担当,进而引导新人理性的、严肃的对待婚姻。下一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宣传、卫健、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加大对婚姻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倡导“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共同在全社会营造家庭教育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