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中央集权发展至顶峰,有哪些表现?你又有什么看法?(4)

2021-11-22 18:00     360kuai

制定严格的律法

洪武七年(1374)颁布在《唐律》基础上修订的《大明律》,在律法层面加强中央集权。《大明律》以朱元璋"乱世须用重典"的思想制定,所以偏于严酷,其中对官员要求更为严厉,常常施以族诛,也是皇帝专权的表现。

"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 "(对于违法的官吏)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京来……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大明律》

厂卫特务机构的建立

明朝中央集权的另一个与前朝不同的地方,就是锦衣卫、东厂和西厂三个特务部门的建立。由其进行的特务活动,对待钦犯的任何行动都不经过朝廷的司法程序,直接对皇帝负责,是皇帝超乎法外和程序的表现,也是君权加强的一个直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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