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与多人发生性关系,更在父母同意下与一人订立婚约

2021-11-17 01:00     正义网

13岁女童因缺乏家庭温暖,急于寻找所谓的“安全感”,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更在其父母同意下与其中一人订立婚约……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关工委,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平台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女童父母强化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亲子沟通,改善亲子关系。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这起“未成年人张某某被性侵案”。

女孩张某某初中辍学,跟随母亲在福建省惠安县一家餐饮店打工,其父亲常年外出务工不在家,母亲忙于生计无暇监管。由于缺乏家庭温暖,张某某急于寻找所谓的“安全感”,与多名前来餐饮店就餐的男子发生性关系,案发时张某某仅13周岁,更在其父母同意下与其中一人订立婚约。

涉案的多名男子因明知张某某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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