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
被告保洁员及其公司认为,
他们履行工作职责清运垃圾,
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
法官现场勘察
明辨是非驳回诉求
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邀请陈女士、保洁员、保洁公司负责人和社区居委会一起到现场进行勘察,结合陈女士住处的实际情况、保洁公司的工作职责以及社区居委会的卫生督察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保洁公司并未实际占有床板木材,无法返还原物。
法官说,本案中,床板木材放置于沿街开放通道的角落,该角落亦非居民惯常存放杂物的场所,在半月有余的时间里无人看管使用,未作围挡及标识,保洁员不易将床板木材视为有主物,保洁公司对陈女士住所地段负有垃圾清运的职责,其履行职责的清运行为与一般路人捡拾遗忘物有义务返还不同。
而且,床板木材被清运后又在垃圾中转站放置了几天时间,但是陈女士也未及时发现木材遗失,保洁员及其所属保洁公司已经尽到职业经验范围内的注意义务。
因此,
法院认定保洁公司没有过错,
无需赔偿损失。
最终,
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不该占用公共空间
放置私人物品
法官提醒说,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物,但占用公共空间放置私人物品本属不该,不做提示、放任不管、长期搁置,更会让别人误以为是丢弃的“无主物”,若还因此要求履行工作责任的保洁人员“张榜公示”附加“看管到底”则未免过于苛责。
来源 | 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