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里的床板被保洁员当废品卖了,女子索赔17万元!法院这样判(2)

2021-11-15 07:33     海峡导报

因此,

被告保洁员及其公司认为,

他们履行工作职责清运垃圾,

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

法官现场勘察

明辨是非驳回诉求

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邀请陈女士、保洁员、保洁公司负责人和社区居委会一起到现场进行勘察,结合陈女士住处的实际情况、保洁公司的工作职责以及社区居委会的卫生督察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保洁公司并未实际占有床板木材,无法返还原物。

法官说,本案中,床板木材放置于沿街开放通道的角落,该角落亦非居民惯常存放杂物的场所,在半月有余的时间里无人看管使用,未作围挡及标识,保洁员不易将床板木材视为有主物,保洁公司对陈女士住所地段负有垃圾清运的职责,其履行职责的清运行为与一般路人捡拾遗忘物有义务返还不同。

而且,床板木材被清运后又在垃圾中转站放置了几天时间,但是陈女士也未及时发现木材遗失,保洁员及其所属保洁公司已经尽到职业经验范围内的注意义务。

因此,

法院认定保洁公司没有过错,

无需赔偿损失。

最终,

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不该占用公共空间

放置私人物品

法官提醒说,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物,但占用公共空间放置私人物品本属不该,不做提示、放任不管、长期搁置,更会让别人误以为是丢弃的“无主物”,若还因此要求履行工作责任的保洁人员“张榜公示”附加“看管到底”则未免过于苛责。

来源 | 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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