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一男子疑卫生间偷窥女生仅被留校察看一年 多名学生称不满结果(2)

2021-11-08 01:22     正观新闻

正观新闻记者注意到,11月6日凌晨,有多名网友发文称就此事南京大学举行了座谈会,给出了留校察看一年的处理办法,对此,多名同学表示不满。

11月6日下午,正观新闻记者致电南京大学就此事进行求证,截至发稿前电话无人接听,正观新闻记者查询南京大学官方微博以及官网,并未查询到就此事件的公开通报。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涛告诉正观新闻记者,该男子卫生间偷窥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的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针对该行为的处罚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杨涛表示,若网友发文内容属实,留校察看一年是其学校内部校规校纪的处分规定,这个具有灵活性,处以留校察看也是给学生的悔过期限,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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