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遭密集减持引股权结构生变,首创成两券商大股东(2)

2021-10-05 11:34     财联社

9月30日,证监会就第一创业变更主要股东提出两大反馈意见。一是要求公司说明股权变更前后董事会提名、高管推荐,以及防止首创集团变相突破证券公司"一参一控"规定的具体安排;二是要求公司说明"董事会提名董事"、"监事会提名独立董事"的具体产生机制。

公开资料显示,第一创业持股5%以上股东仅两家,大股东为首创集团,持有12.72%股权,二股东华熙昕宇持股比例为7.74%;此外,首创集团同时为首创证券控股股东,持有其63.08%股权。

第一创业遭密集减持引股权结构生变,首创成两券商大股东

8月30日,第一创业公告称,二股东华熙昕宇计划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2.75%。值得注意的是,华熙昕宇曾是第一创业的大股东,公司自2019年开始持续减持,此次减持完成后,华熙昕宇持股比例或降低至5%以下,这同时意味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仅剩首创集团。

未来首创集团会否进一步谋求第一创业控股权引发监管关注,证监会就此要求第一创业说明公司防止首创集团变相突破证券公司"一参一控"规定的具体安排。所谓"一参一控"规定,即证券公司股东以及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此外,证监会也要求第一创业对"董事会提名董事"、"监事会提名独立董事"的具体产生机制进行说明。目前,第一创业第四届董事会共13人,其中公司董事会提名7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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