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名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宣判
2020年2月25日上午,水浐屯部分群众再次到“矮七星岭”时,与地催屯部分群众发生冲突,双方遂分别召集群众、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发生大规模持械斗殴。
斗殴共造成双方3人死亡、2人重伤二级、1人轻伤一级、3人轻伤二级、6人轻微伤、3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后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鸿、梁某强等51人,无视人民政府确权、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了的土地权属,置法律于不顾,使用暴力方式解决矛盾,参与持械聚众斗殴,斗殴人数多、规模大、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