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刮擦后未撤离,12岁女儿亲眼目睹妈妈被撞身亡(3)

2021-09-28 10:00     台州公安

公共视频显示,第一次刮擦后2分42秒,就在冯某拿到三角反光牌的一瞬间,另一辆白色轿车飞快驶来,碰撞了正在车后活动的冯某以及12岁的女儿。冯某被卷入车底,12岁的女儿被撞后摔倒在一边。

经医护人员检测,冯某被撞身亡。万幸的是,12的女儿没有受到直接碰撞,仅在摔倒时手部擦伤。

这本是可以避免的一起次生事故。如果第一起刮擦发生后,两车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那么这起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惨痛的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发生事故后在路面上逗留,查看车损或协商责任赔偿,将使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不少司机朋友可能担心车辆移动后,可能导致事故责任可能无法划分,但是这在专业的交警蜀黍面前只是小儿科的问题,完全不用担心。相比车辆损失,人员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高速交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靠边,就是一旦发生事故后人员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人撤离,就是无论车辆能不能移动,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最重要,发生事故后,应该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并面向来车方向。即报警,就是在撤离后,立即拨打110或122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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