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恶犬撕咬身亡!家属发声:很气愤狗还活着(2)

2021-09-21 09:21     齐鲁晚报

18 日晚,记者联系上死者的儿子黄先生,他介绍说,母亲今年已经 71 岁了,在南书村土生土长。黑狗是村里一家酒楼老板养的,平时养在酒楼里,他小姨是酒楼员工,也就是视频中搀扶他母亲的人。

黄先生的小姨介绍,她们姐妹俩一开始在酒楼内,黑狗就突然咬了姐姐。她赶紧搀扶着姐姐走出酒楼,但黑狗尾随在后面,刚走到酒楼后面的土路上,姐姐就被黑狗扑倒了。

黄先生告诉记者,黑狗平时在酒楼是拴了绳子的,那天不知为什么没有拴绳子,还出来咬人。出事之后,酒楼老板曾委托了一个人到他家看望慰问,但也没说什么。黄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表示会帮忙协调,但至今黄先生也没能和酒楼协商妥当,黑狗也依然在酒楼里养着。“我现在只想给母亲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他说。

记者致电紫泥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发生了此事,老人已不幸去世,但狗是否为流浪狗等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死者家属:很气愤狗还活着

未同意十多万元赔偿

9 月 19 日,死者儿子黄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上午,酒楼委托了一人前来和他协商赔偿,表示可以赔偿十几万元,但黄先生并未同意,目前,黄先生已向公安机关申请尸检。

黄先生介绍,自己的母亲已经 71 岁,性格随和,在当地口碑很好,平时种点菜拿去市场售卖。黄先生家住紫泥镇世甲村。地图显示,世甲村到事发的南书村有 2 公里,黄先生并不知道 17 日母亲为何会去酒楼,“可能是去卖菜,也可能是去找我小姨。”黄先生说,他母亲的遗体仍停放在殡仪馆。19 日,黄先生已向公安机关提出进行法医鉴定。

黄先生告诉记者,19 日上午,酒楼方面曾委托了一人前来协商赔偿事宜,对方表示可以赔偿十多万元了结此事,但黄先生并未同意,“赔偿多少暂且不说,那条咬人的狗还养着,都没有被处理掉。”黄先生说,这令他非常气愤,“我一定要给母亲讨一个公道”。

律师:狗主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黄先生母亲所遭遇的惨剧,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肇事犬系酒楼所养,则毫无疑问,不管酒楼是故意放狗出来遛弯还是不小心让狗溜走了,酒楼作为动物饲养人、管理人应对受害人家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如肇事狗是被遗弃的,能找到原饲养人、遗弃人、管理人的,由原饲养人、遗弃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原主人,狗狗变成了流浪狗,在狗狗流浪期间,如果有人定时定点投喂,则投喂人也视为狗狗的饲养者,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因受害者已经死亡,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近亲属的精神损失费、抚养费等项目。

今年 5 月,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

养犬不办证、遛狗不牵狗绳等被视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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