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鲁肃传:"备诣京见权,求都督荆州,惟肃劝借之。"
《三国志》吕蒙传:"(鲁肃)后虽劝吾借玄德地,是其一短,不足以损其二长也。"
《三国志》程普传:"周瑜卒,代领南郡太守。权分荆州与刘备,普复还领江夏。"
《江表传》:"周瑜为南郡太守,分南岸地以给备。"
"借"与"给"是不同的概念,"借"是要还的,但考察一下汉末三国的历史,"借地盘"的事似乎比较稀罕,还没有过"好借好还"的例子,从刘备一方来说估计也没有过"借"的概念,地盘拿来了也就归自己了。
《三国志》鲁肃传:"备诣京见权,求都督荆州,惟肃劝借之。"
《三国志》吕蒙传:"(鲁肃)后虽劝吾借玄德地,是其一短,不足以损其二长也。"
《三国志》程普传:"周瑜卒,代领南郡太守。权分荆州与刘备,普复还领江夏。"
《江表传》:"周瑜为南郡太守,分南岸地以给备。"
"借"与"给"是不同的概念,"借"是要还的,但考察一下汉末三国的历史,"借地盘"的事似乎比较稀罕,还没有过"好借好还"的例子,从刘备一方来说估计也没有过"借"的概念,地盘拿来了也就归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