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劣迹艺人不让演戏就能直播带货吗?(2)

2021-09-07 09:05     法制日报

对艺人要求应更高

最近一段时间,娱乐圈"大地震"--多名艺人因违法失德被官方通报,被行业协会除名,其作品被各大平台下架,微博等社交媒体账号被封。对此,网友称之为"全网封杀"。

8月1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出公告,经协会道德自律委员会评议认为,演员张哲瀚在日本参观靖国神社等行为存在严重不当,不仅伤害民族感情,而且对其受众中的青少年群体造成恶劣影响,对其不当行为进行道德申斥,并根据《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会员单位对其进行从业抵制。

8月17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就吴亦凡作品下架一事答记者问。该协会秘书处负责人表示,各大网络视听平台已下架吴亦凡相关作品,百度给其打上了"违法失德艺人"数据标签,微博禁言,"协会决不为违法失德人员提供出镜发声的机会和平台,决不让这些人员和作品在网络视听行业有立足之地"。

针对郑爽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问题,8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决定:不得播出郑爽参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其已参与制作的节目。在此之前,其微博账号已被永久禁言。

而在过去几年里,还有范冰冰、黄海波、柯震东等多名艺人因偷逃税、嫖娼、吸毒等问题被"全网封杀"。

"全网封杀",不给立足之地,为何要对劣迹艺人如此严厉?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明星艺人受到舆论高度关注,其言行对公众有很大的影响力,甚至会引起年轻人效仿,因此对其要求不能等同于普通群众,对其社会责任和道德层面应当有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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