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经常擅离工作岗位被开除,要求单位补偿15万,法院判了:违法,补偿10万!到底为什么?

2021-09-06 10:37     每日经济新闻

打工人,你上班迟到过吗?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若因此被开除,违法吗?下面有一个案例,看看是怎么判决的。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孙某到XX学校从事会计主管工作。

学校制定的《员工手册》第7.6条规定:“……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半天旷工,3小时以上者视为一天旷工,主管级别双倍受罚。……一年内累计三天旷工者将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2017年2月19日,孙某签收了《员工手册》。

2017年12月6日,孙某拒不改正,仍然旷工。根据学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7.6条之规定: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者视为一天旷工,一年内累计三天旷工者将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孙某无视学校制度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孙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在15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018年1月4日,学校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018年1月15日,孙某申请仲裁,要求学校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52617.5元(11305元/月×1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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