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加班”十余年,70 岁大爷讨要 170 万加班费!(2)

2021-09-05 06:13     ZAKER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了这起案件

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

28 万余元加班费

2001 年 8 月起,阿东(化名)进入厦门某船只停泊点担任值班管理员,主要负责船只登记、打扫卫生、看管资产等工作。

阿东说,他 24 小时在岗

吃住都在停泊点,其间若要离开

阿东就向站长报备,找人来顶班

据阿东介绍,在停泊点工作近 20 年

他仅因父亲过世、儿子结婚等

重大事情请过假

2020 年 4 月 29 日,单位通知阿东,因停泊点搬迁,2020 年 5 月 1 日起就不需要人来看管了,阿东失业了。近 20 年来,阿东的月工资从 700 元涨到 3000 元,但除了部分法定节假日有加班工资外,阿东平时的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等均无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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