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北宋铁血“奸臣”,蒙冤9个世纪

2021-09-01 13:20     360kuai

中国历史爱好者都喜欢看《二十四史》。然而,当我们仔细阅读《二十四史》中《宋史》的《奸臣传》就会发现:这《奸臣传》里面的大臣有很多和宋神宗时期的变法有关。比如,蔡京、蔡卞、章惇、王安石等人。

然而,历史的事实告诉我们,在和宋神宗变法有关的“大宋奸臣”中,除了祸国殃民的蔡京是名副其实的奸臣,其他的奸臣都是被史书冤枉的。

在这些被冤枉的“奸臣”中,除了我们都知道的王安石,就是北宋时期和王安石齐名的宰相章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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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惇是福建人,从小出生在一个官宦家庭。他的父亲章愈就官至光禄大夫。章惇小时候,他家里的族长就认为,这个孩子一定能在将来有所成就。

事实证明,族长看人的眼光是非常准的。1057年,章惇第一次参加科举考试。他考中了进士。但由于章惇的族侄章衡考中状元,章惇不愿意屈居于侄子后面,就放弃了当年做官的机会。

此后2年,章惇发愤图强,认真读书,在1059年的第二次科举考试中,章惇取得了第一甲第五名,开封府试第一名的成绩,在陕西商洛当县令。这就是章惇仕途的起点。

此后,章惇在大宋帝国的官场上步步高升。他的能力也逐步凸显出来。但章惇本人怎么也想不到的是,他的后半生将和宋朝轰轰烈烈的改革——王安石变法紧紧地联系到一起。

1069年,面对大宋帝国越来越沉重的“三冗”负担,包括王安石在内的一批有识之士和宋神宗一起,向大宋帝国的“顽疾”宣战!永载中国史册的改革运动——王安石变法拉开了大幕。

王安石启动变法后,章惇在王安石的安排下来到集贤院。到了1069年2月,王安石设置三司条例司,统筹变法时期的全国财政。王安石任命章惇为三司条例官。

从1069年起章惇在王安石底下的财政部门三司条例司做官,到1071年章惇离开中央前往重庆,在这短短2年的时间里,章惇耳濡目染了王安石制定颁布新法的一系列过程。

这为他在宋哲宗时期主持恢复新法奠定了基础。

由于章惇曾在王安石的手下做官,参与王安石变法很多政策法律的制定。

因此,在宋哲宗登基,太后高滔滔执政后,高太后和司马光一起,向新党变法势力展开疯狂反扑。面对司马光的巨大压力,章惇顶住压力,当着司马光的面驳斥了废除所有新法的谬论。司马光要将熙宁开边收复的地界给西夏“送回去”,章惇指责司马光是“村夫子之见,无能为”。

在此后的辩论中,章惇希望司马光不要废除免役法等新法,由于免役法能将农民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保证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一旦免役法被废除,农民将重新陷入沉重的劳动负担中,因此章惇觉得免役法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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