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不服死刑判决将上诉 律师详解七个焦点问题(6)

2021-08-30 13:59  新京报

焦点4:学生身份、亲属谅解是否影响量刑?

案发时,吴谢宇是北大学生,其舅舅等近亲属对他表示谅解。此外,吴谢宇到案后,曾如实供述。但一审法院判决称,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就此,杨勇律师介绍,犯罪人的身份对量刑的影响在刑法上属于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实际上,我国刑法规定的影响责任能力的因素只包括犯罪人的年龄、精神状况、身份主体这几种。在一些罪名中特殊的身份会影响量刑,比如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会从重处罚,也就是说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关系会影响到的量刑的轻重。在吴谢宇案中,其学生身份在法律上并不影响量刑。

对于死者亲属的谅解,杨勇律师介绍,这一情况一般影响法院酌定减轻、从轻处罚的效力。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方谅解被告人后从轻处罚的案例逐年增多,这也是适应司法界对死刑案件的严格使用及严宽相济政策的要求。如果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法官在自由裁量范围内是可以酌定减轻、从轻处罚的。不过,具体还要看案件的情况和法官的考量。在吴谢宇案中,判决书为什么没有涉及,还是和具体法官考量有一定关系。

焦点5:吴谢宇是否存在精神障碍?

据吴谢宇的舅舅等近亲属认为,吴谢宇可能存在精神障碍。在法院的公开通报中,称他"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并未提及其是否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

我国《刑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