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提供了陪玩服务,总不能把钱要回来吧。”店长表示也很委屈,王先生的孩子是个正常人,都是自愿消费。桌游并没有规定说18岁以下不能玩,也没有强制诱导,店里也有成本,凭什么就该全部还了?而且她认为家长也有责任,明知道孩子卡里有30万学费,为什么要把密码告诉孩子,为什么不监督起来?
27日下午,王先生报警反映了此事,长安路派出所处警将王先生及一位男店长叫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王先生当天也向12315进行了反映,但还没有收到回应。
“都是些高消费,还有看话剧、吃饭、按摩店办卡、住酒店。”王先生苦恼地说,他现在一家家找这些高消费的娱乐场所,希望商家如数退还费用。
王先生没想通孩子怎么会这样,孩子日常消费也不高,就是穿普通的运动服。家里平时不太给零花钱,一般也就是一两百元,怎么就突然在一个月里就花光了30万?
律师:应协商退还费用
针对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该未成年人的消费金额较大,与其年龄不相适应,行为应归属无效,但同时家长也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