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一月花掉30万留学费,看了消费项目家长崩溃……警方介入(4)

2021-08-31 01:23     河北青年报

这起事件中的小王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消费行为需经其家长同意或追认,何况每次消费几百甚至几千元,与其年龄不相适应。因此,其消费行为归属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未成年人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归属无效后,经营者应将费用返还给该名高中生。法律广告词

赵良善指出,根据《民法典》第3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家长擅自将大额的货币30万元交给孩子,而且未看管好该名高中生,致使高额消费。从这一点上说,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故应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在退费时,根据经营者与该名高中生的家长各自过错程度,退还相应的费用。

(原标题:17岁男生一月花掉30万留学费,看了消费项目家长崩溃……警方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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