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要结婚”,员工请假未获批强休被解雇,要求公司补薪、赔偿近10万,一审、二审结果完全相反

2021-08-26 14:44     每日经济新闻

在实践中,公司员工若有正当事由请假一般都会获批,若未获批强行休假算旷工吗?近来,中国裁判文书网就披露了这样一起纠纷。

徐某某于2015年5月19日进入XX公司工作,担任操作工岗位。

2019年4月24日,徐某某以女儿结婚为由向公司提交请假日期为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7日的请假单。公司口头不批,2019年4月24日徐某某离开公司。

2019年4月24日徐某某离开公司。2019年4月25日公司通过短信告知徐某某:“你原先的请假申请,公司经研究后认为,你请假的时间过长,且无正当理由,公司决定不予批准……”。

2019年5月6日公司通过短信告知徐某某:“你原先的请假申请,由于时间太长且理由不充分,公司当时未予批准,并告知了你相应的后果。但你自2019年4月24日开始就未正常上班,截至今日(2019年5月6日)仍未到岗。你的旷工行为已经违反了员工手册的规定,达到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希望你务必于2019年5月7日到公司面谈”。

2019年5月8日徐某某至公司上班,同日16:56公司向徐某某发出短信:“对于你的旷工行为,公司数次联系你并告知后果,并于2019年5月6日通知你务必在2019年5月7日到公司面谈,但你在2019年5月8日才到公司进行面谈,面谈后,你又不辞而别不知去向。现你的旷工行为达到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故公司在此通知你,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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