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和药物IPO踩刹车,自研能力成谜,徐翔背后的男人身影闪现(3)

2021-08-05 10:27     时代周报

在产品方面,海和药物的自研能力也受到质疑。

时代周报记者发现,海和药物的9个主要产品管线中,有8个是通过引进或合作研发而来。而合作研发最多的项目方则来自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下称"药物所"),海和药物创始人、董事长丁健曾担任该所所长。

招股书显示,海和药物的三个核心产品分别是RMX3001口服紫杉醇、AL3810德立替尼,以及SCC244谷美替尼。其中,RMX3001口服紫杉醇是2017年8月从韩国大化引进,海和药物协助在国内进行胃癌、乳腺癌的临床申请,仅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及泰国有独占权益。AL3810德立替尼也是授权许可引入,海和药物在中国境内独占权益。SCC244谷美替尼则是海和药物和药物所合作研发,拥有全球开发权益。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中规定,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由于引进和合作研发技术过多,科创板上市委要求海和药物说明,是否主要依靠授权引进或合作研发引入相关产品管线而对第三方技术存在重大依赖,同时结合已开展二期以上临床试验的核心产品均源自授权引进或合作研发的情况,说明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第五套上市标准。

"上市委要求自查是否符合上市标准,说明上市委对支撑海和药物运转的核心知识产品的确定性存在疑虑,需要进一步说明和解释授权引进的细节和条款,以确保企业对该项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与连续性。"7月31日,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