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继婚制
除去以上两种原因,匈奴还有一陋习使得公主本身不愿生下子嗣,这就是匈奴的"收继婚制" ,据《史记·匈奴列传》记载:"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简而言之,兄收弟媳,弟收兄嫂甚至子收父妻!像王昭君先是嫁给呼韩邪单于,两年后,老单于病逝,根据匈奴的习俗,王昭君又嫁给老单于的长子复株累单于。
咸安公主更是可怜,先后嫁给四任单于,《新唐书·回纥传》记载"主历四可汗",前三任单于为祖孙三代!
"收继婚制"在野蛮的游牧民族看来,再正常不过,但在我们汉族文化看来,这有违纲常伦理。和亲公主都是饱读诗书深明大义之人,怎能忍受如此乱纲之举,就算为了国家大义,被迫屈服,也断然不会留下子嗣!
站在"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只要"牺牲"一位可有可无的公主,就可讨好或者拉拢异族之人,维护封建统治,这笔买卖无疑是非常"划算"的。但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和亲对于公主本人实在太残酷,不仅要忍受思乡之情还得忍受匈奴的陋习,这对视贞洁高于生命的中原女子而言乃是奇耻大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