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要回到140多年前,李鸿章敏锐地发现了一商机,当时流行的是海陆贸易,大多数交易都是通过海路进行的,中国缺少对应规格的轮船,所以大部分人只能租用或购买外国的轮船来运输货物。
如果一直这样继续下去,中国的轮船运输业就要被外国人完全掌控,所以清政府不得不开放购买或租雇洋船的禁令,可谁来负责中国的轮船运输业呢?
1872年,李鸿章正式向清廷上奏《试办招商轮船折》,他详细分析了当前的局势,还首次提出了"官督商办"的理念,意思是这些新办的企业由商人出资,合股的资本也是商人所有,公司也完全按他们的制度管理。但政府要审核他们的大纲,看看有没有什么弊病,再共同协商出最终方案。
3天后清政府就批准了李鸿章的奏折,同年12月26日,中国近代史上第一家轮船运输企业正式诞生,取名为"轮船招商局",李鸿章委任唐廷枢为首任总办,总局设在上海,并且以极快的速度开设了多处分局,就连日本、新加坡都有分局,资本达到420多万两,乃我国民用企业的龙头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