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转给情人37万,情人称是给私生子的抚养费,妻子起诉后法院判了

2021-06-17 09:50     腾讯

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生子,还多次累计转给第三次37万余元,妻子起诉要求返还后,第三者辩称这笔钱是丈夫给私生子的抚养费,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湖北高院官方公众号通报了一起这样的案例。

李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陈某自2015年起与张某某婚外同居生活。张某某在明知陈某有配偶的情况下,于2016年与陈某非法生育一子。2015年至2019年间,陈某通过银行、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张某某累计转款3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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