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月薪总监被降职为前台,要公司赔偿52万,法院判了

2021-06-08 09:22     每日经济新闻

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员工升级降级实属正常,而这家公司总监被降职为前台后起诉公司,却获赔20多万,来看看怎么回事。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陶某某2006年12月14日入职华南XXXX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担任信息管理中心总监,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薪为20205元。

2019年6月,公司将陶某某职务从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将陶某某的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调岗后的待遇保持不变。

陶某某称公司调岗的真实原因是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能协商一致,所以公司将其调至8楼前台工作,取消了打印机使用权限,搬走其办公电脑,以其事实行为拒绝提供劳动条件。

公司主张,其从未向陶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更没有作出辞退陶某某的行为。自2018年12月开始,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鉴于陶某某工作失误、工作绩效考核成绩较差、工作怠慢,公司出于优化调整需要曾与陶某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陶某某调往8楼前台,是出于工作便利的需要,陶某某已不在9楼办公,取消其9楼打印机权限是基于8楼也有打印机考虑,且其被调往8楼前台工作后,有抵触情绪,公司出于担忧陶某某存在泄密的可能,故将陶某某的办公电脑搬走,在8楼重新安排了新的电脑供其使用。陶某某主要办公的OA系统仍是供其使用的,亦能正常考勤,故公司不存在剥夺其劳动条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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