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压缩皇家宗室开支,除拒绝各王府如秦王、周王等额外增禄要求,还规定各王府建造府第只给半价,第舍仪仗非甚敝坏者自行修茸;自亲王以下者薨逝停止赐祭,不给斋粮麻布。对于佛道及闲杂人员等滥费则严加控制。如淘汰武当山食粮道士四百人及道童千余人,减其油蜡香烛等三分之一,规定户口食盐钞绢不许截留以修宫观。
此外,还想方设法通过多渠道增加粮银收入。为了将荒废耕地利用起来,明允许山西陕西等地荒田附近百姓或有力之家承种,原粮一石暂收银一至二钱,草一束收银一分或五厘,俟本主复业后仍旧给还。之后又规定清查天下逃民抛荒田地,
"有为豪右所据而里陪粮者渚自首认粮免追花利,过三月不首罪之。"
开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