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潇湘晨报综合劳动法库
对于许多上班族来说,考勤打卡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常用的打卡软件也让不少人 " 又爱又恨 "。近日,上海一公司的员工因为拒绝使用某打卡平台打卡被公司开除后,向公司索赔 37 万余元,法院会支持他的诉求吗?近日,该案的判决详情。
多次无故未打卡且不报备
2012 年 2 月 19 日,马小涛(化名)入职上海某科技公司,从事销售,常驻北京工作。
2019 年 7 月,公司试行销售人员打卡平台打卡方式,7 月 19 日,公司组织马小涛培训学习《销售人员打卡规范》。该规范规定,销售人员使用打卡平台考勤打卡。无故未打卡也未向上级领导报备,且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当日,公司以邮件通知马小涛,"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7 月 26 日为打卡软件打卡试行阶段,自 7 月 27 日起为正式阶段,如未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以及《销售人员打卡规范》执行打卡平台软件打卡的将按缺勤处理。"
7 月 22 至 26 日期间,公司因马小涛没有进行打卡平台打卡考勤,每天均通过邮件提醒马小涛需要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