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杀夫未遂,王安石决定从轻处理,司马光:别放过那个女孩

2021-10-02 15:19     360kuai

阿云是北宋时期山东登州的一个普通平民女子,出身低微,家境贫寒。如果不是因为那一起争议了十数年的案子,她的名字恐怕不会在茫茫的时光长河里,留下一丝回响。可就是这个女子,惊动了北宋王朝的上层,留下了著名的"阿云之狱"。

事情是这样的,阿云的父亲去世得早,而她的母亲也在她十三岁那年离开了她。小白菜,地里黄。年仅十三岁的阿云,成了叔叔婶婶眼中的累赘,在母亲的丧期内,就被草草定亲。

婚后,阿云发现自己的丈夫韦氏相貌丑陋,不想和他在一起,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她又无法摆脱这段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婚姻。冲动之下,阿云决定趁着丈夫睡着的时候,在睡梦中杀死他。但是,阿云毕竟只是个小女孩,她十几刀下去,最终,只是切断了丈夫的一个小拇指。?

当官府的人盘问到阿云时,她一五一十非常坦白地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执而诘之,欲加讯掠……乃吐实")。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样的案子根本就不算什么特别复杂的案子:人员简单,案情清楚,受害人也没有死亡。但是这个案子,却引发了当时的朝廷大员们的激烈争论。司马光认为阿云属于谋杀亲夫,是死罪。而王安石认为阿云尚在母亲孝期内,因此和韦氏的婚姻关系不成立(孝期内不准嫁娶),不能以谋杀亲夫论。且其主动交代犯罪经过,有自首情节,应当减刑。当时,宋神宗采纳了王安石的意见,并且后来阿云还幸运地遇到大赦天下,得以脱罪,重新嫁作人妇,过上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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