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中全麻药效不足,女子清醒中感知手术刀划过腹部(4)

2021-05-08 10:19     网易

叶女士在日志中表示,自己在注射麻醉药物后有短暂地失去意识,但不久后便苏醒过来,并能清晰感知到手术细节和听到医生对话。由于麻药作用,即使感到恐惧,身体也不受支配且无法发出声音,只能尽力睁着眼睛,医生却没在意。待药效消退一些后,叶女士尽力抖动双脚,医生才发觉问题。

据了解,叶女士在日志中提及的“术中知晓”也叫“麻醉觉醒”,指全身麻醉过程中发生意识的恢复,病人对周围环境或声音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感知与记忆,全身麻醉后病人能回忆术中发生的事情,并能告知有无疼痛等情况。“术中知晓”属于全麻严重并发症之一,会对患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精神障碍。

院方:“正以极大诚意沟通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王先生表示,因为叶女士术后的状态一直不是很好,担心落下什么后遗症,为以防万一,要求医院出示正式书面道歉以及事故后遗症责任承诺函。但手术过去两周,院方仍在试图推脱责任,没有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回应问题,并拒绝患者诉求。

随后,奥一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坪山区人民医院医务科和信访办咨询事情经过与处理情况,工作人员均未给予答复。

记者致电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尚不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会对医院作出相应处罚。

随后,奥一新闻记者向坪山区人民医院办公室发去采访函,目前得到的答复是:“对患者的信访,我院一直非常重视,以极大的诚意多次接洽沟通交流,目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将继续以诚恳的态度听取患者的意见,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寻求解决办法。”

针对叶女士遇到的医疗纠纷

记者采访到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擅自离开导致全麻手术麻药注射出现过失,造成病人损害,病人可以与医院进行调解磋商,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郑律师还提醒:在生活中如遇侵权损害,要及时留存证据,必要时相关录音视频等可以进行公证留存,避免未来维权时证据毁损导致举证不能。

奥一新闻见习记者 李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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