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金:自由主义2.0-亚历山大·杜金(8)

2021-05-06 08:00  观察者网

索罗斯最近的著作,与他本人及其所支持的组织的政治行为,更证明了一种日益增长的左派倾向——包括公开批判资本主义这种极左派思想。索罗斯积极推动后人类主义、性别政治、文化取消、女权主义以及各种反宗教运动。他以进步的名义对这些主张进行倡导。

因此,有了索罗斯,我们就在某种程度上到达了自由主义的另一端。如果说波普尔类似于哈耶克,索罗斯类似于波普尔,那么索罗斯和哈耶克就显得是两个极端。哈耶克支持传统,从根本上反对任何形式的社会工程,对进步持怀疑态度(因为没有人能够确定某件事情是否是进步)。索罗斯则相反,他赞成进步和自由主义社会工程,甚至我们可以称之为极左自由主义。

他们三个人都反对第二政治理论和第三政治理论,但似乎在这些理论被战胜之后,蛇就转过身来咬自己的尾巴。索罗斯几乎攻击了哈耶克所珍视的、所认为是必须的一切观点。

这在特朗普的案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索罗斯认为特朗普是他的大敌,也就是说,他也会认为哈耶克是自己的大敌。特朗普毕竟不是非自由主义者。在他本人和他的立场中,没有任何民族布尔什维克主义的东西。他是一个纯粹的自由主义者——是哈耶克那种,而不是索罗斯那种。

这里是哈耶克(自由主义1.0)和索罗斯(自由主义2.0)的分水岭。

个人(individual)和分裂个体(dividual)

我想让你们注意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在自由主义1.0和自由主义2.0这两种意识形态中都“解决”了个人问题。

古典自由主义把个人放在社会的中心位置。自由主义的社会物理学中的个人,与物理学中的原子起着同样的作用。社会由原子/个人组成,他们代表了个人之外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建构的唯一真实和经验基础。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个人。这就是规律。

这样很容易理解自由主义的伦理学,这是理解自由主义规范和进步的基础。如果说个人是政治理论的主要主体,那么他需要从与限制其自由和剥夺其自然权利的集体实体的一切联系中解放出来。

从历史上看,所有可能的制度和规则都是由个人创造的(托马斯·霍布斯),但这些制度和规则已经获得了一些对个人的不当权力,国家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利维坦“)。但是,所有的社会结构——社区、教派、教会、庄园、职业,以及近代的阶级、国籍和性别,都具有同样的功能——它们侵占了个人的自由,把一些“集体身份”的虚假神话强加给人们。因此,反对各种集体身份的斗争是自由主义者的道义责任,而衡量进步的标准就是这场斗争是否成功。

这种逻辑是自由主义的主要道路。到了20世纪末,个人解放的主要议程已经完成。传统的前现代欧洲秩序在20世纪初就已经被击败、彻底摧毁。1945年对法西斯主义的胜利和1991年对共产主义的胜利标志着个人从民族和阶级身份(这次是现代主义非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所创造的人为身份)中解放出来的两个象征性时刻。欧洲联盟的建立是为了纪念这一历史性胜利。自由主义成为其内含的(有时也是外显的)的意识形态。

自由主义1.0的胜利历史在此停止。个人得到了解放。历史的终结一如既往地近在眼前。自由主义之外再无可与其匹敌的敌人。人权的意识形态得到了确证,即承认任何一个人在国家管辖范围之外享有几乎平等的权利(这就是大规模移民的主要意识形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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