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马律师的分析,小伙伴们是否清晰了呢?不妨让我们看看真实情况下,法院究竟是怎么判的吧。
法院:“借一万年”应认定为赠与
相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勇向李媛支付30万元后,双方通过微信分别作出了意思表示。李媛主动要求出具借条,但张勇用“加个期限一万年”的表述予以拒绝。因此,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未能达成合意。该30万元款项已实际给付,李媛接受款项后,张勇明确表示借一万年,应认定为不具有要求归还的意思,应认定为赠与。
张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李媛同居,同居期间致李媛怀孕流产,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又要求返还赠与的款项,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李媛曾表示卖房也要还款,但张勇又要求继续作为保证金,对于返还,双方也未达成一致。因此,张勇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张勇诉请。
张勇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原标题:《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称“借你一万年”,分手后起诉讨回,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