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100多万的房子,被外甥30万就卖了!结果出人意料……(2)

2021-03-01 09:24     红网

近日,厦门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庭之下,双方各执一词,展开激烈争辩:

曾阿伯起诉认为阿华未尽代理人妥善尽职义务,“贱卖”了自己的房产,需赔偿低价出售房屋所造成的损失。

面对舅舅的起诉,外甥阿华答辩说:

自己无偿履行代理职责,尽职妥善的在代理权限内履行代理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依法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经估价房产,在2016年年中,也就是外甥代理卖房时,该讼争房产的评估总价约为100余万元。

判决:外甥被判担责,赔偿70多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曾阿伯到底能不能获得相应赔偿?阿华是否真的不存在过错,无需赔偿房屋损失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华作为受托人,受曾阿伯委托出售房产,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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