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致超200人感染,山东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等5人获刑(2)

2021-02-09 03:55     潇湘晨报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葆善在任山东省任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期间,自2020年1月23日起,任任城监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任城监狱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被告人刘葆善应当知道与当地疾控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对于监狱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但其仅做出一般性工作安排并疏于调度,未能实现联防联控;未严格落实对干警职工的排查措施,对排查结果审查不严,排查工作严重流于形式;对监狱疫情防控工作的敏感性、特殊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在干警出现疑似症状后本应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却不正确履行职责,盲目处置;明知板块移动管教模式对监狱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但对罪犯跨监舍、跨楼层活动、交叉聚集等现象管控不力;思想麻痹大意,对监狱内出现疑似症状的罪犯诊疗工作认识不足,领导不力、部署不周。被告人刘葆善的上述玩忽职守行为,导致任城监狱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葆善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刘葆善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山东省任城监狱原党委委员、副监狱长邓体贺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

2月8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任城监狱原党委委员、副监狱长邓体贺玩忽职守一案,对被告人邓体贺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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