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生自曝被美容院诱导强制消费34万后又签“认错协议”,对方以名誉侵权起诉(4)

2021-02-02 13:48     上游新闻

多地门店被查处,温州曾作出90万元罚款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自2018年起,可诺丹婷门店涉嫌虚假宣传、强制诱导消费的情况就屡见不鲜。自2020年“3.15”央视曝光后,可诺丹婷仍多次陷入消费者维权风波。

据央视报道,可诺丹婷某市场片区李总经理曾强调,“我们要养韭菜,以前就是不断地老割韭菜,割了之后不去种韭菜,你怎么割?那你新客进不来我们怎么割?割没了。”“我们这里就这样子的呀,为了钱不择手段。”

2018年浙江温州市官方报道显示,95后大学生小吴称,自己在街头填写问卷后被带到可诺丹婷美容院免费体验,在之后体验中其先后花费15万元,当表示无力支付后,店员就会诱导其开通支付宝花呗、借呗、办信用卡方式办理贷款。其在店家诱导下花费4万多元购买的由热感面料并配以磁石,可治疗妇科疾病并塑身的连体衣,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其连体衣与市场销售的普通塑身衣并无差别,市场售价仅是小吴购买价格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之间。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商家作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海峡都市报也曾报道,福州可诺丹婷美颜美体店还疑似存在迷信式推销和强迫消费等问题。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大有表示,对于商家是否有诱导欺骗行为,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并根据一般人的理解,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了不真实、不全面、不准确的宣传,均是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其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进行了列举式说明,特别是当消费者在经营者店铺内处于不完全自由的情况下,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作出了超出一般人选择的时候,就极有可能是受到了欺骗或误导。如通过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特别是在消费现场办理大额的消费卡、甚至用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方式进行消费时,受虚假的宣传影响的可能性更大。

连大有认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应依法调查核实,绝对不能对消费者采取侮辱性的语言。如果商家采用不让消费者出门,不让穿衣服,则可能不仅仅是强迫消费问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敲诈勒索等问题了。

“另外,从双方《协议书》内容看,明显存在不平等条款,是否造成侵害名誉权,应经过有权机构认定。且不属于《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属合同纠纷。根据小静描述,(美容院)存在堵门情况,还可能涉及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形。”

2月1日,小静向记者表示,1月29日她接到泰州市海陵区法院通知,海陵区洁欧蔓美容美体中心以名誉权纠纷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静删除视频及相关维权信息,并公开道歉,同时承担律师费及相关诉讼费用。海陵区法院接到申请后作出(2021)苏1202诉前调339号调解申请,目前正在等待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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