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典妻"的盛行,不仅仅是因为有很多穷苦人家需要卖老婆,更甚者,是有很多人需要买老婆。现在的青年们常常说,"我没有钱,娶老婆这件事我可不敢想。"这也许只是日常一句宣泄负能量的出口。
在清朝,真的就有不少这样娶不起老婆的男人,吃饭都没有钱,娶老婆这件事,我不敢想。那么,买不起房子,就租房子住,同理,娶不起老婆,就租个老婆给自己传宗接代吧。
一个有储备,另一个有刚需,这样一条不人道的产业链就形成了--"典妻",穷人出租老婆给别的穷人生孩子。且不说它的恶俗到底有多"恶",却有很规范化的流程:媒证、签约、下聘、迎娶的环节,而重点环节就在于签约,租用期一般是三年到五年,租价也会明确列出在合同上。
但具体的租用年限与价格要视乎妇女的年龄大小而定。而且会保证,租赁期内,妇女不得回归丈夫本家,直到孕育子女后,便可离开雇主返回本家。换言之,产后的妇女就必须与自己的骨肉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