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皇权与相权妥协下的产物——明朝内阁制度(3)

2022-08-30 09:59     360kuai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首辅制,首辅制是内阁制的重要内容。首辅通常是阁臣中实权最高的阁臣,入阁的时间、阁臣资历、皇帝的宠信、入阁时品阶官职的高低都是决定其是否能够成为首辅的重要因素。明朝中后期,皇帝长期不上朝成为常态,政务由内阁处理成为惯例,首辅成为整个大明帝国行政最高长官。在一定程度上内阁制成了首辅对皇帝负责制。而内阁的主要职权概括地说就是:"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献替可否"是内阁大学士辅佐皇帝裁决政务的主要方式。"献"就是内阁大学士根据皇帝垂询发表个人的意见并上书而奏。如果意见得到了皇帝的肯定和认可并进而推行就称为"献可";而"替否"就是内阁大学士对皇帝的意见可以持不同见解,并提出谏止,这就是内阁大学士的封驳权。

除了以上四种权力外,内阁大学士还拥有起草诏令、撰实录国史等权力。甚至到了明朝后期,内阁大学士还可以选拔、任用官吏之权,进行军事指挥,上阵督师等。例如,明神宗时,张居正强调唯才用人,官吏的"用舍进退,一切功实为准",裁汰了许多冗官,又提拔了潘季驯、戚继光等一大批能干、清廉的官员。从明初到明末,内阁大学士的职权范围逐渐扩大,总体上说其权力呈现出日益增强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