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养死葬”的互赠协议现分歧,北京九旬老人起诉住家保姆(2)

2021-01-14 20:11     新京报

李某说,当时自己将房款的一半150万元赠与张某。此后二人一起入住养老院,李某用自己的积蓄和工资负担养老院的食宿费用,同时每月支付给张某3000元生活费,期间又“为了表决心”,给了张某24万元用于买车。

2014年7月,张某称自己身体不适,两人同屋居住影响睡眠,提出在昌平区九华国际养生公馆长租公寓。李某说,当时自己对这个地方并不了解,但张某极力推荐,于是就在九华国际养生公馆租下两间挨着的公寓,方便照料。

公寓租赁合同显示,两套公寓的租金加保证金共计150万元,租期为30年。李某说,当时这150万元由其出资140万元,张某出资10万元,在合同签字时,张某以李某去世后继承手续复杂为由,提出由自己来签字,“我没多想,同意了。”

“生养死葬”的互赠协议现分歧,北京九旬老人起诉住家保姆

被涂改后的协议。受访者供图

《互赠协议》疑似被涂改,50万变10万

在九华国际养生公馆居住4年后的2018年,张某提出要和他人恋爱结婚,并表示婚后也会服侍李某。

李某说,自己觉得这和此前二人口头约定不符,于是决定搬离九华国际养生公馆,转到位于燕郊的一家国际养老公寓。在邀张某一同前往被拒绝后,李某又雇佣另外一名保姆同住。

由于积蓄都用于支付张某签字的两套公寓,李某此时已在经济上陷入困局。为保证自己后续养老,李某提出让张某支付养老公寓的费用,但遭到对方拒绝。

几番协商后,二人于2018年10月12日签订了一份《互赠协议》。协议中明确九华国际养生公馆的租赁资金来源,“张某出资10万元,李某出资140万元”。

协议中另明确,“李某决定于2018年11月份入住某国际养老公寓,鉴于此,张某赠与李某50万元……原李某出资的其余房款90万无偿赠与张某。”此外,二人从此“无任何责任义务”。

李某说,因此前二人从未签订过任何书面扶养协议,没法从法律上约束张某继续对自己“生养死葬”,最后争取这50万元,是对自己晚年生活的安慰和保障。

不过,按照李某的说法,在给上述协议拍完照片后,张某在出租车上要回这份协议,并进行涂改。如今留存在李某手中的《互赠协议》原件上,“50”被黑色签字笔涂改为“10”,“90”被涂改为“130”。据此,到目前,张某只给过李某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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