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养死葬”的互赠协议现分歧,北京九旬老人起诉住家保姆

2021-01-14 20:11     新京报

李某觉得,自己在晚年做下一件“糊涂事”。

今年92岁的李某,从一家事业单位干部岗位上离休30多年。2012年,当时83岁的孤寡老人李某通过中介公司雇佣住家保姆张某。按照李某的说法,两人很快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在此后的2年多时间里,李某卖掉唯一房产并送给对方174万元。之后,李某出资140万元,以张某名义长租下两间公寓(租期30年),希望对方为其“生养死葬”。

到2018年,双方发生分歧,几经协商后就长租公寓的合同问题,签订下《互赠协议》,约定李某赠与张某90万元,张某赠与李某50万元,双方就此再无责任义务。但随后,协议中的赠与金额就被涂改,张某赠与李某的50万元,被改为10万元。

对于修改是否经过李某同意,双方表述不一,并由于发生分歧。2019年,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1月8日,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法庭一审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生养死葬”的互赠协议现分歧,北京九旬老人起诉住家保姆

未涂改之前的协议。受访者供图

孤寡老人找保姆,感情升温约定“生养死葬”

李某的老伴患有癌症,生前最后两年一直卧病在床,身边离不开人。2012年3月,老伴去世后,无儿无女的李某开始忧心于自己的晚年生活,精神孤独之外,有点头疼脑热也会难以应对,“身边总得有个人吧。”

2012年8月,通过家政公司的介绍,李某找到当时49岁的张某做居家保姆,负责做饭洗衣等。

张某人勤快踏实,对李某照顾有加,很快获得李某的信任和欢心,二人关系逐渐升温,成为恋人关系。

之后,两人达成“生养死葬”的口头协议,也就是说,由张某照料李某的生前身后事,作为回报,李某会把自己唯一一套位于西城区百万庄的房产作为遗产留给张某。

不过,之后的情况又发生变化。在张某的建议下,2012年底,李某将上述房产以302万元的价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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