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
宋朝时期,传统的封建生产关系已经开始转型,土地私有化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赋税制度的影响下,土地买卖频率不断增加,渐渐的土地私有化被政府承认,这种现象也随之得到了发展。
由此,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变成了土地租佃之下的租赁者,新型的生产关系改变了传统的封建生产方式。
新型的生产关系中,地主招募农民来耕种自己的土地,农民通过体力劳动进行生产,只要向地主交纳一定的地租,就可以继续耕种,契约期满之后农民可以改换土地解除生产关系,也可以继续续约,这种生产关系下农民不用再被牢牢的拴在土地上,他们可以在农闲时期从事商业活动。在这种生产模式下,宋朝的商品经济发展程度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