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王朱睦楧,在嘉靖42年在御史林闰上书后主动上书提出改革宗室的七条建议。李春芳的《宗藩条例》大部分都是各地藩王所提建议的集合体:
"其后诸藩遂稍稍陈说利弊,尚书李春芳集而上焉。及颁《宗藩条例》,多采睦楧议云。"
武冈王朱显槐,也在嘉靖43年上书,要求设立宗学,以学习成绩作为发放俸禄的依据。
肃康王朱瞻焰,宣德7年因为王府被偷盗,贴榜重金抓贼,却被御史以不符合祖制为由弹劾,后要求宣德帝增加俸禄,因为他俸禄每年只有1000石,但被拒绝。
衡王朱厚燆,曾经把自己的5000石年俸禄赈济宗室。鲁恭王朱颐坦经常捐赠自己的年俸禄给宗室。周宣王朱怀埢捐赠年俸禄给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