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一成不变的法律,西汉王朝的法制,就经历了三个阶段(3)

2021-09-27 09:19     360kuai

刘邦在秦帝国底层生活了四十余年,深知百姓所痛恨者,"秦之严刑峻法",于是"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去秦法。百姓皆悦。"

"约法三章",简单易行,也符合战争状态下的管理需要。不过,它只能当作是临时性法律措施,"楚汉之争"结束,刘邦开基立国之后,"约法三章"就显得不合时宜,"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汉书.刑法志》)

刘邦认为"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从根本上分析,也是由于他的身份地位发生了实质变化:昔日混迹社会底层的市井无赖,摇身一变,成为一国之主的皇帝,自然要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成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刘邦必定要制定相应的法律,管理百姓。

从这个角度去看,刘邦的定新法的需要,也是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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